荆门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清廉、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4月29日,市纪委通报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京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姚明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姚明海在担任京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京山温泉新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先后2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某某所送价值共计1万元购物卡;先后3次收受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所送高档白酒1箱及现金共计1.5万元,并违规接受唐某某宴请。姚明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姚明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沙洋县滨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龚娟虚列合同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龚娟安排工作人员虚列服务合同套取资金,并违规使用3.4万元购买烟、酒、茶叶等用于公务接待。2023年6月,龚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钟祥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宏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10月5日,郑宏斌在操办母亲丧事过程中,收受“三亲”以外人员礼金共计0.25万元。郑宏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郑宏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掇刀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朱清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朱清科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8.35万元。朱清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朱清科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抱有侥幸心理、放任心态,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警自省,绷紧纪律作风之弦,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充分挖掘节日廉洁元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勤俭过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把握节日特点,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密切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同向发力、从严纠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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