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启动汉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9月29日20时正式发布:“汉江2023年第1号洪水”在汉江上游形成。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分析,10月上旬汉江上游仍有强降雨维持,丹江口水库会再次发生较大涨水过程,汉江中下游将发生超警洪水,预计10月2日8时汉江皇庄水位将达警戒水位。

鉴于我市当前汉江防汛形势,根据《钟祥市防汛抗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钟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9月30日20时启动汉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在响应期间,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预案责任分工和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开展巡堤查险,加强安全管控,做好应急准备,及时转移避险,确保汉江防汛安全。

同时,为切实加强安全管控,汉江防汛期间将实行“八个禁止”:

一、禁渔。禁止在汉江边及支流汇水处捕鱼。

二、禁钓。禁止在汉江边及涵闸附近垂钓。

三、禁行。除防汛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在堤防通行。

四、禁航。交通海事部门及时发布禁航令,实施水域临时交通管制,加强船舶锚固等安全管理。

五、禁业。在建涉水工程停止施工,禁止人员逗留,转移可能受淹的物资器械,落实应急抢险准备。

六、禁牧。禁止在汉江边放养牛、羊等。

七、禁抢收。禁止在汉江迎水面及江滩抢收农作物。

八、禁戏水。禁止在汉江堤防及江岸洲滩戏水、游玩、野营、休闲等。

 

 

(以上图片或文字未经钟祥市融媒体中心许可,其他媒体或个人不得转载!)


编辑:周霵

审核:袁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