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最高罚款300万元!钟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钟祥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出“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市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

钟祥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规定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违者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商场、超市尤其是宾馆、酒店(包括餐饮店)等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信守价格承诺,保持价格稳定,不得坐地起价、随意乱涨价;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停车场要认真执行公示的收费标准,准确掌握停车时间,严格执行30分钟内停车免费或其它优惠减免政策。

据了解,双节期间,钟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价格巡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凡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0724—42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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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超华

编辑:周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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