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开“良方” 实现“生态+营商”环境“双赢”


钟祥市人民法院东桥法庭致力于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通过向大口林场管理处、盘石岭林场、石门水库送达司法建议,积极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让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并已收到以上建议的回复函。

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绿色发展要求的过程中,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是有机统一体,缺一不可。东桥法庭庭长谭翛予在送达司法建议时提出:推动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相得益彰,立足点在于建立优良生态环境体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生态环境其实是最宝贵的财富、最大的资本、最亮的底色,是最大的硬核竞争力。

各林场和水库回复函中称,将积极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大力推行“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的创新举措落实应用。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挖掘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过程。下一步,钟祥法院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定期回访辖区各大林场和水库,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以保护辖区生态环境为基础,探寻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旅游产业带动本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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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申于熙

编辑:周霵

审核:林雪妤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申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