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0月8日—10月30日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涉粮专项巡察。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市委巡察反馈两个方面8个问题,坚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深入剖析,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专班督查、上下联动、精准发力,较好地推动了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抓整改。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粮食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成立了督导专班,负责涉粮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整改一线,督导整改工作、协调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是明确任务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局分管领导的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组织开展了涉粮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列出了问题清单。组建了专班,深入涉粮单位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及时整改。深入开展了的整改“回头看”活动,对自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三是强化督办抓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书记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针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攻坚专题督办会,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确保了问题整改的按期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不深入

1.问题描述: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1)在开展涉粮专项巡察工作之前,没有专门成立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仅在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后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了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粮食领域监管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工作措施的落地见效,压实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责任。2022年1月19日成立了局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基层所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问题描述:重视程度不够。

(2)没有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专门下文,专项督查,多与食品安全工作一并研究部署,涉粮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如通过查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记录,仅发现在2021年9月22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中,有一条关于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与食品安全工作统筹谋划安排,有针对性抓好下阶段粮食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定期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对各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在市场监管系统内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1月19日、23日,2月11日、23日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涉粮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并要求将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

3.问题描述:管理制度不健全

(3)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

1月17日拟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管局粮食及粮食加工品监管机制》,强化了生产经营过程管控。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问题描述:重旺季轻淡季

(4)在涉粮监管时间上,重旺季轻淡季,主要在夏粮、秋粮收获季节监管较多,但在淡季时期监管次数少。

整改情况:增加对粮食生产企业监管频次。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适当调高重点粮食生产企业监管频次,特别对季节性较强的粮食收购加工生产企业,不分淡季、旺季,半年巡查1次。

2月24日下发了《钟祥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依据职责分工,对全市粮食收储公司、涉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明确要求每季度至少对相关单位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风险隐患。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问题描述:粮食加工经营单位监管较少

(5)在监督对象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监管的重点放在辖区内的14家收储公司,而其他粮食加工经营单位监管较少。

整改情况:将粮食加工企业、粮食加工品经营单位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在落实年度全覆盖检查的目标责任的前提下,严格做好经营主体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风险等级评定的情况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

2月24日下发了专项活动整治方案,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依据职责分工,对全市粮食收储公司、涉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粮食加工企业56家。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问题描述:粮食加工经营单位监管较少

(6)在监管项目上,以稻谷、面粉和食用油为主,其他较少。

整改情况:加大监管项目的覆盖面,除继续加大对稻谷、面粉和食用油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外,同时做好对其他品种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一季度完成抽检米、面、油及散装白酒等粮食制品共502个批次。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问题描述:重检查轻整改

(7)通过查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记录表发现存在同一家企业同一检查问题反复出现的情况。如:钟祥市某米业有限公司2020年10月8日和2021年9月1日检查记录出现出厂检查报告均出现无重金属、无农残检测项目的问题;钟祥市某粮油有限公司2019-2021年3年的检查记录均出现出厂检验记录不完善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上仅以检查为主,督促企业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监督检查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要求各所现场检查时有记录,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后期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各所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并填写复查记录。钟祥市某粮油有限公司现已停产,如要恢复生产须经本局验收批准。钟祥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已与湖北某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每批次大米严格按照检验检测制度规定,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再行销售。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问题描述:自主监管不够

(8)2019-2021年以接受省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开展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主,未再对辖区内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自主监管,能力验证活动少,没有组织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对公检中心开展二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监督检查;二是鉴于法规规定能力验证活动由省局以上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局将每年组织一次实验室之间检验能力比对活动。

2月24日组织计量所、质检所等单位对市公共检测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该中心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资质认定证书等各项资料齐全;抽查部分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检定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有规范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1月份开展了省粮食质检机构检验技术比对活动。

整改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始终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荆门、钟祥市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做到“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坚持举一反三,把涉粮监管工作常态化,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持续开展涉粮单位监督检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24—4224875。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