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关于涉粮问题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30日对市财政局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12月31日,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收到反馈意见后,钟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股,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联络、协调、督办及对上报告等工作。同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问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整改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2、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2022年元月6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涉粮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元月7日,又组织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针对涉粮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并结合各自工作和岗位实际,认认真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扎扎实实推进涉粮问题整改落实。

3、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问题整改销号由主要负责人逐项把关,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整改工作进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局监察股不定期对各责任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慢的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决防止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不深入

1、关于“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局党组未系统深入、结合实际学习涉粮有关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对涉粮政策、涉粮资金监管没有进行研究和安排”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将涉粮政策、法规学习纳入了2022年学习计划。局党组已于2022年元月7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各级领导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组织各单位于1月13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1月20日组织各单位学习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组织开展涉粮政策、法规学习,及时研究安排涉粮工作。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局领导班子及个人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未落到实处,落实《钟祥市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2017年至2020年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未说明涉粮工作开展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和分管班子成员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已将涉粮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重点报告;同时,将涉粮工作作为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对分管班子成员和业务股室2022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

3、关于“涉粮资金监管不严。相关股室未针对涉粮资金使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建立廉洁风险管控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钟祥市财政局涉粮岗位风险防控制度》、《钟祥市财政局涉粮股室负责人廉洁管理制度》、《钟祥市财政局涉粮财务人员廉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涉粮岗位和人员风险防控管理。

4、关于“跟踪监管不够。市财政局2019年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涉粮企业改造升级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等,但相关业务科室未对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核实项目真实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该资金属于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市粮食局已于2019年1月15日组织专班对相关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财政部门也会同粮食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查看。2021年,我们在加强对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程序性、合规性及资料审核的基础上,又会同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并建立了项目实地查看台账进行登记备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大局得到维护巩固。

2、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扎实推进,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3、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24-4262287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