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钟祥市荣获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称号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授予宜昌市等19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的通报》,湖北省共有19个市(县、区)获此殊荣,钟祥市位列其中。

2014年以来,钟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的要求,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补齐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市连续3年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最高达84.9%,城镇集中饮用水源100%合格,湿地保护率达38.5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4.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7.81%以上。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镇9个,省级生态村148个,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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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凤玲

编辑:周霵

审核:范涛


(作者:钟祥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王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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